• 疑难解答

     答:经市人民政府同意,从2013年起,企业欠薪保障费缴费标准减至每户企业每年324元(原缴费标准1620元的20%)。
        企业缴纳的欠薪保障费在成本中列支。


    作者:信息员 发布时间:2014/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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