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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济南职工医保实行普通门诊统筹报销 每月多交14元可报2400

    本报济南4月1日讯(记者尹明亮) 减少门规病种、实施普通门诊统筹、提高最高支付限额……从4月1日起,《济南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下称办法)正式颁布实施,对原职工医保政策进行了一系列调整。从今年5月份起,济南职工医保参保人门诊费用超过起付额度后都可以按比例保销,最高可报2400元。

    据介绍,在济南市职工医保的原政策中,参保人只能在住院或病症被认定为35个门诊规定病种时才能享受医保报销政策,而参保人员普通门诊(门规病种除外)医疗费用均由个人负担,导致参保人“挤门规”。记者了解到,在此之前,我省已有青岛、淄博、泰安、潍坊等市实施了门诊统筹。实行门诊统筹后,参保人普通门诊发生的医疗费将纳入统筹报销范围。

    济南规定,在起付线及报销额度方面,每个医疗年度内,市三级(含部队三级,下同)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为1200元,二级及一级定点医疗机构700元,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400元,起付标准以下的费用由个人账户支付或个人现金支付;年内普通门诊最高支付限额2400元,其中统筹基金报销1600元,大额医疗费救助金报销800元。

    规定同时对医疗基金筹集做了微调,门诊统筹资金由统筹基金和个人缴费共同承担,其中个人缴费部分按每人每月10元的标准筹集,同时大额医疗费救助金缴费标准也由原来的每月4元提高到8元。除了新实行的普通门诊统筹,济南此次还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住院及门诊规定病种的最高支付限额由9万元提高到24万元,加上大额救助金的保障额度20万元,济南市职工医保最高支付限额将由原来的29万元提高到44万元。

    在实行门诊统筹的同时,济南将从原35个门规病种中取消12个,这12个病种均为那些费用相对较低、能够治愈且通过门诊统筹可以基本满足需要的门规原Ⅳ类病种。


    作者:信息员 发布时间:2014/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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